國際海運進口拼箱操作流程——拼箱簡稱LCL,是把不同客戶到同一目的港的貨物放在同一個柜子里,然后送到目的港倉庫,然后卸下貨物,分發每張票。代理通知每張票的收貨人清關提貨,并支付目的港的費用。
資料如下:
1.發貨人將托運單傳給貨運代理。
2.提供貨名、包裝規格、數量、重量、體積、目的港等信息。
注:如果委托人不能接受或滿足委托書上的一些要求,委托人應及時做出反應,以免延誤船期。
貨代訂艙
1.在規定時間內填寫訂艙單(最遲5天),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申請訂艙。
2.訂艙單(又稱托運單、委托書)是發貨人向船舶公司或其代理人或其他運輸人提交的托運文件。承運人簽證確認后,成為承運人和托運人訂艙的證明。
訂艙單內容
收貨人、通知人、貨物名稱(中文和英文)、標件數、包裝、毛重、尺寸、起運港、目的港、中轉港、裝運日期、裝運要求、貨物運輸日期及運輸方式。是否可分批裝運;集裝箱類別、數量、裝箱或提箱要求、運費結算方式(預付、到達金額)等。
提單記錄:提單發貨人、收貨人、通知人、正本份數及信用證要求。
接受托運申請
船舶公司接受托運申請后,應向貨運代理編制機艙確認單,貨運代理應根據此處理相關事宜。
國際海運進口拼箱清關流程
1.集裝箱船到達港口后,工作人員將集裝箱從船上卸下。
2.目的港代理負責向港口海關申報分發貨物,然后將集裝箱提交海關監管機構。
2.船代簽發提單,確認船公司提單的艙單信息。
3.目的港代理負責簽發分發提單,確認分單的艙單信息。
4.收貨人應當按照海運規定換取分發貨單。
5.報關行應當向海關、檢驗檢疫機構辦理通關手續,并在提貨單上加蓋海關、檢驗檢疫機構的放行章。